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两者的含义:
当期所得税:这通常指的是在一个特定会计期间内,根据企业的盈利情况,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它代表了企业在该期间内基于其经营成果而需要承担的税负。
应交所得税:这是指企业在经过税务机关的核定后,实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它可能会因为税法规定的变化、税收优惠政策、税务调整等因素而与当期所得税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所得税费用实质上是指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具体来说,虽然当期所得税是企业在某个会计期间内基于其盈利情况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但在实际缴纳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导致应交所得税与当期所得税之间存在差异。例如,企业可能会享受到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当期所得税;或者因为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导致应交所得税高于当期所得税。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当期所得税等同于应交所得税。在进行税务处理和决策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准确计算并按时缴纳应交所得税。